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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想這麼握著妳的手
爸媽以前常說:
牽手該從勾小拇指、握半隻手掌、握整隻手、最後再十指交扣…
雖然那舊時代已過去,但在愛情起初的靦腆卻不會改變…
我喜歡握妳的手。
感受妳的肌膚、緊張時的緊繃、慌張時的顫抖、調皮時的輕擊。
就像一本手裡書一樣,我喜歡用觸感讀出妳的心情與思緒。
即使戀情起初的害羞早已不在,但我還是喜歡握妳的手。
在夏天,輕輕讓妳拉著三指,邊散步邊輕擺;
冬天時,在口袋裡緊緊握著,好感受到妳掌心的溫暖。
在路上,時常看到白髮駝背的老夫老妻,一手拿著柺杖、另一手握著對方。
即使肌膚已不再滑嫩、手中的顫抖多半來自於體能的衰老,
他們還是很自然的握著手,慢慢走著走著、互相扶持…
親愛的,過了幾十年後,
我也想這麼握著妳的手,一直陪伴妳生活著…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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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於01:08:3404.24.200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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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咳~
恩恩
真是不錯阿
小小的動作是大大的有意義
留於 02:11:42 04.25.2009
我看這篇文章的時候發現有一道很亮的光從我眼睛射來,然後我就被閃瞎了。
留於 05:33:54 04.24.2009
Jaaames那你的可魯呢?
留於 02:13:04 04.25.2009
可魯?
留於 02:15:55 04.25.2009
我知道我這樣問有很煞風景 但是 ... 我沒有懂 "握半隻手掌"和"握整隻手"的不同 (怎麼握?!o.O) 是 抓一半先 的意思嗎? 聽起來很浪漫...我也好想牽牽誰的手 呵呵
留於 02:07:41 04.24.2009